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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09 11:3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省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了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海南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促进中俄友谊与发展,落实两国在宣传、媒体领域的全面合作意向,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扩大海南国际传播影响力,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塔斯社在2019年1月27日签署的《宣传文化合作协议》-1.6战略合作内容和形式“在塔斯社官网tass.ru开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区,打造“美丽海南 开放之岛”主题形象宣传推荐,相关内容有文字、图片、视频等”,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根据该协议达成的战略合作内容,将与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在其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 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在海南乃至全中国唯一指定的授权代理供应商为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在海南省与俄罗斯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友好交往日益频繁的背景下成立的,并致力于协调及执行海南省与塔斯社间友好合作项目,为海南省及俄罗斯在双方地区内进行形象宣传及提供国际信息支持服务的文化传媒公司,在俄拥有深厚的政府资源,除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外,还与俄罗斯文化部、莫斯科市政府、圣彼得堡市政府、俄罗斯会展基金会等政府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此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三)款:“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相关规定。现提请专家小组就该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 即由“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次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提供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77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海南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促进中俄友谊与发展,落实两国在宣传、媒体领域的全面合作意向,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扩大海南国际传播影响力,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塔斯社在2019年1月27日签署的《宣传文化合作协议》-1.6战略合作内容和形式“在塔斯社官网tass.ru开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区,打造“美丽海南 开放之岛”主题形象宣传推荐,相关内容有文字、图片、视频等”,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根据该协议达成的战略合作内容,将与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在其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 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在海南乃至全中国唯一指定的授权代理供应商为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在海南省与俄罗斯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友好交往日益频繁的背景下成立的,并致力于协调及执行海南省与塔斯社间友好合作项目,为海南省及俄罗斯在双方地区内进行形象宣传及提供国际信息支持服务的文化传媒公司,在俄拥有深厚的政府资源,除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外,还与俄罗斯文化部、莫斯科市政府、圣彼得堡市政府、俄罗斯会展基金会等政府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此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三)款:“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相关规定。现提请专家小组就该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 即由“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次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三东路秦园别墅B-1-2栋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9-04-09 至 2019-04-15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261680
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39119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26168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采购人: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省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

采购内容:省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

二、采购金额:77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海南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促进中俄友谊与发展,落实两国在宣传、媒体领域的全面合作意向,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扩大海南国际传播影响力,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塔斯社在2019年1月27日签署的《宣传文化合作协议》-1.6战略合作内容和形式“在塔斯社官网tass.ru开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区,打造“美丽海南 开放之岛”主题形象宣传推荐,相关内容有文字、图片、视频等”,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根据该协议达成的战略合作内容,将与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在其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

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在海南乃至全中国唯一指定的授权代理供应商为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在海南省与俄罗斯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友好交往日益频繁的背景下成立的,并致力于协调及执行海南省与塔斯社间友好合作项目,为海南省及俄罗斯在双方地区内进行形象宣传及提供国际信息支持服务的文化传媒公司,在俄拥有深厚的政府资源,除俄罗斯国家通讯社--塔斯社外,还与俄罗斯文化部、莫斯科市政府、圣彼得堡市政府、俄罗斯会展基金会等政府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此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三)款:“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相关规定。现提请专家小组就该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 即由“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次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提供服务。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三东路秦园别墅B-1-2栋

五、专家名单:张建辉   工作单位:海南省卫星地球站    职称:高工

李立杰   工作单位:海事局              职称:高工

卢东昌   工作单位:省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职称:高工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三)款:“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建议由“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次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提供服务。

专家2: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通过,根据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三)款:“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由“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次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提供服务。

专家3: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是塔斯社在海南乃至全中国唯一指定的授权代理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三)款:“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海南合思众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次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宣传部和三亚市委宣传部利用俄罗斯塔斯社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合作提供服务。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91199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261680

3.监督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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