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单一来源公示

海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18 17: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司法厅
项目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租赁办公场所为: 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104房、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105房、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106号(面积总计234.24㎡);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201房、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202房(面积总计599.86㎡)。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68.60061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18年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批准租赁,为避免由于重新选址造成重复投资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服务大厅整体服务的延续性;3、租赁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办公楼旁的中豪花园小区临街铺面,该铺面交通便利、铺面临街方便人员来访,铺面面积满足办公功能空间的需求,租金合理;4、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和第四条第(十五)项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孔静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9-06-18 至 2019-06-25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55224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司法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女士;0898-6591910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
代理机构名称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5522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C701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XAJGHN-CG-2019044

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海南省司法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房屋租赁;68.600614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自然人:孔静

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1、2018年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批准租赁,为避免由于重新选址造成重复投资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服务大厅整体服务的延续性;3、租赁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办公楼旁的中豪花园小区临街铺面,该铺面交通便利、铺面临街方便人员来访,铺面面积满足办公功能空间的需求,租金合理;4、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和第四条第(十五)项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104房、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106号,该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为顾志豪;

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105房、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201房,该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为顾明;

海口市凤翔东路336号中豪花园8-202房,该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为顾新。

上述所有权人授权孔静全权代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房屋租赁事宜。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和第四条第(十五)项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自然人孔静。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成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赵郁怡

已退休

高级经济师

2

谢春梅

海南中安科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经济师

3

彭少雄

已退休

高级经济师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经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和第四条第(十五)项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公告期:2019年06月18日—2019年06月25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海南省司法厅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919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C701房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98-66755224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