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9包)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包号 商品名称 数 量 单 位 9 除颤监护仪 361 套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256.25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现申请对本项目第9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立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市龙昆北路国贸大厦B座主楼102房 |
公示期限 | 2019-12-03 至 2019-12-10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529828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先生1380753655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52982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550219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
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9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9包)
三、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包号 |
商品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9 |
除颤监护仪 |
361 |
套 |
四、采购金额:2256.25万元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拟定货物的制造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名称(制造商指定授权经销商):海南立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国贸大厦B座主楼102房
七、采购人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现申请对本项目第9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苏敏 职称:主任医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中医院
姓名:黄晓辉 职称:教授
工作单位: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姓名:张丽君 职称:副主任医师
工作单位: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九、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对该条的解释,经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1.标配手动除颤、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是符合目前乡村卫生急救需求的,除颤监护仪同时具备上述四个功能可以方便现场抢救和医疗转运。因此,同时具备上述四个功能是客观需要的,不是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
无创血压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所提供的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不能提供则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求。
三、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经市场调查,国内市场有四家制造商生产除颤监护仪,分别是飞利浦金科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电医用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北京福田电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飞利浦金科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除颤监护仪的无创血压监护不能用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上海光电医用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和北京福田电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除颤监护仪不具备无创血压监护,仅有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除颤监护仪具有无创血压的专利技术。因此,满足采购需求的除颤监护仪只能由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
四、招标文件中无不合理条款。
综上所述,结合以上四点,建议本项目第9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如深圳迈瑞不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其指定授权经销商。
十、公示期限:2019年12月03日至2019年12月10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07536558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529828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