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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2019年度县广播电视台业务委托合作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12 17:5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 2019年度县广播电视台业务委托合作运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以下称: 陵水台)目前软硬件设备缺乏、运营团队能力严重不足,尤其是节目主持人、新闻编辑、形象包装、策划文案等经验能力有限。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建设趋势、社会的舆论关切度的不断提高,陵水台需要进一步提高并完善自身的综合运营能力,跟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步伐,以及更好地服务广大的陵水人民群众和向人们展示陵水地方特色和人文风采。为此,陵水台拟计划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邀请本地具备省级以上资质的官方电视台制作团队来承接陵水县电视节目的整体运营。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 海南总台)是本地唯一具备广播电视综合运营能力的省级广电运营机构, 软硬件设备齐全, 有先进的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且配备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节目主持人、新闻主编、记者、摄像、后期编辑、形象包装、策划文案等专业团队人力资源,整体制作能力水平较高, 并于2016~2018已连续三年成功为陵水台提供整体运营服务, 广大电视观众的反响良好, 且进一步提升地方电视台的综合形象。 陵水台2019年度的综合运营工作计划及目标实施已逐步展开,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 考虑到部分电视节目及专题报导的延续性, 并经报陵水县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继续由海南总台负责提供整体运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六)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及第四条第(十五)款规定:“(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现提请专家组就该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 即由海南总台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继续提供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191.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以下称: 陵水台)目前软硬件设备缺乏、运营团队能力严重不足,尤其是节目主持人、新闻编辑、形象包装、策划文案等经验能力有限。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建设趋势、社会的舆论关切度的不断提高,陵水台需要进一步提高并完善自身的综合运营能力,跟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步伐,以及更好地服务广大的陵水人民群众和向人们展示陵水地方特色和人文风采。为此,陵水台拟计划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邀请本地具备省级以上资质的官方电视台制作团队来承接陵水县电视节目的整体运营。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 海南总台)是本地唯一具备广播电视综合运营能力的省级广电运营机构, 软硬件设备齐全, 有先进的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且配备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节目主持人、新闻主编、记者、摄像、后期编辑、形象包装、策划文案等专业团队人力资源,整体制作能力水平较高, 并于2016~2018已连续三年成功为陵水台提供整体运营服务, 广大电视观众的反响良好, 且进一步提升地方电视台的综合形象。 陵水台2019年度的综合运营工作计划及目标实施已逐步展开,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 考虑到部分电视节目及专题报导的延续性, 并经报陵水县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继续由海南总台负责提供整体运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六)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及第四条第(十五)款规定:“(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现提请专家组就该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 即由海南总台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继续提供运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1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9-12-12 至 2019-12-19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261680
采购单位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3322243
采购单位地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26168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 采购办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83316380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陵水县中心大道70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19年度县广播电视台业务委托合作运营项目(项目编号:HNHZ2019-226)所需的货物及服务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性质:

1、项目名称:2019年度县广播电视台业务委托合作运营项目

2、用    途:运营服务

3、数    量:一批不分包

4、采购金额:人民币191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拟定供应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凭证);

4、无重大违法事故记录声明;

5、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9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上述供应商准入资格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并收取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五、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上午10:30 (北京时间)。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3、联系人:杨小姐

4、电话或传真:0898-66261680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2、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

3、联系人:杨先生

4、电话或传真:0898-83322243

八、监督部门: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海南省陵水县中心大道70号

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电话:0898-83316380

九、信息公布: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hainan.gov.cn)及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zw.hainan.gov.cn/ggzy/)媒体上发布。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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