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项目名称:海南卫视高清频道直播卫星集成传输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南卫视高清频道直播卫星集成传输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520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 91号)第四条第十五款之规定。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是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为了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组织开展的卫星广播电视服务工作。目前直播卫星作为农村的主要广播电视收视方式已拥有1.45亿用户。本项目实施的直播卫星节目高清同播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村地区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求的必然要求和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直播卫星传输才能实现节目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覆盖,切实推动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群众共享我国改革开放成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该单位主要负责卫星直播节目平台的建设、播出、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卫星直播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服务管理卫星直播广播电视用户;推进卫星直播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制订卫星直播技术发展规划,跟踪研究相关新技术,组织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等工作,是目前国内唯一可提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加密集成传输及用户服务的单位。
该单位拥有目前国内唯一的直播卫星节目集成平台,可提供符合安全播出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的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加密集成传输服务和直播卫星用户授权管理等服务。目前国内所有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均通过该平台加密集成传输。由于本项目工作必须通过直播卫星传输覆盖,且目前仅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具有本项目所需的直播卫星节目集成、加密、授权管理等服务能力和资质,因此,本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采购本项目所需的集成传输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南业务楼7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月27日 至2021 年2月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沙路71号
联系电话:0898-662120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海南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7132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海南中科绿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
联系电话:0898-3631335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技术需求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