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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参加2021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20 17:0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名称 参加2021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和北京市政府联合主办,每五年举办一届,是体现各省文艺事业最高水平的一次盛会。 2021年,将举办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之年。我省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剧目,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赞美新时代楷,颂扬民族团结,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时代气息,紧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展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的新成果。 “蒙麓光艺术团队”,是我省专业文艺团体中唯一入选“海南自贸港首批100个人才团队”的团队。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海口市艺术团),正是由该团队历经多年潜心培养造就的一支气正风清、发愤图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专业文艺团体,常年努力挖掘并大力弘扬海南民族文化,创作排演了一大批独具海南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舞蹈艺术精品,多次在全国赛事中获得殊荣,例如:1、舞蹈诗《黎族家园》,获得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金奖”,并成为“国家十三五”期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十部重点扶持剧目,入选国家庆祝建党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重点扶持名单;2、歌舞诗《达达瑟》,在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获得“创作、演出、舞美”3项金奖共17个奖项;3、《鹿回头》《天堂鸟》《种山兰的女人》等作品,多次荣获国家政府文艺最高奖“文华大奖”“中国艺术节大奖”“文华新剧目奖”“文华编导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全国舞蹈孔雀奖“创作一等奖”等等。该团队创作的精品力作,填补了海南建省以来的多项空白,实现了海南省在全国专业大赛中摘金夺银“零”的突破,使海南的文化艺术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为推进、繁荣海南文化艺术事业以及挖掘、发展、弘扬海南民族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尤其对黎族舞蹈的进一步挖掘传承与提高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已经成为海南省文艺舞台上最活跃的生力军之一,是海南的一张靓丽文化名片。 《锦绣家园》,是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文化部优秀专家、中国舞蹈艺术突出贡献舞蹈家,艺术团艺术总监蒙麓光老师联手国内众多名家大师全新打造的又一艺术佳作,艺术佳作将采用更加先进的国际顶尖视听觉舞台技术和设备,舞台形象更为立体逼真、绚丽多彩,进一步升华了黎族文化的内核。艺术团全体剧组人员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继续发扬工匠精神,创作提高和排演舞蹈诗《锦绣家园》,力争在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为海南再创佳绩。 该剧取材真实淳朴,视角独特,重视深挖与弘扬优秀宝贵的黎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表达黎族同胞和谐融洽、幸福安康的家园生活。 《锦绣家园》将作为唯一的作品,代表海南参加由国家文旅部和国家民委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467.2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取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 ……(六)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文华东路7号金润大厦1-2楼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1-05-20 至 2021-05-27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898-32695055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37045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新政府办公楼1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3269505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 25 号光辉电影大厦 A 单元 6A3 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海南省财政厅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68550219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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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名称:参加2021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和北京市政府联合主办,每五年举办一届,是体现各省文艺事业最高水平的一次盛会。 2021年,将举办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之年。我省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剧目,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赞美新时代楷,颂扬民族团结,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时代气息,紧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展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的新成果。 “蒙麓光艺术团队”,是我省专业文艺团体中唯一入选“海南自贸港首批100个人才团队”的团队。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海口市艺术团),正是由该团队历经多年潜心培养造就的一支气正风清、发愤图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专业文艺团体,常年努力挖掘并大力弘扬海南民族文化,创作排演了一大批独具海南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舞蹈艺术精品,多次在全国赛事中获得殊荣,例如:1、舞蹈诗《黎族家园》,获得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金奖”,并成为“国家十三五”期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十部重点扶持剧目,入选国家庆祝建党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重点扶持名单;2、歌舞诗《达达瑟》,在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获得“创作、演出、舞美”3项金奖共17个奖项;3、《鹿回头》《天堂鸟》《种山兰的女人》等作品,多次荣获国家政府文艺最高奖“文华大奖”“中国艺术节大奖”“文华新剧目奖”“文华编导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全国舞蹈孔雀奖“创作一等奖”等等。该团队创作的精品力作,填补了海南建省以来的多项空白,实现了海南省在全国专业大赛中摘金夺银“零”的突破,使海南的文化艺术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为推进、繁荣海南文化艺术事业以及挖掘、发展、弘扬海南民族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尤其对黎族舞蹈的进一步挖掘传承与提高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已经成为海南省文艺舞台上最活跃的生力军之一,是海南的一张靓丽文化名片。 《锦绣家园》,是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文化部优秀专家、中国舞蹈艺术突出贡献舞蹈家,艺术团艺术总监蒙麓光老师联手国内众多名家大师全新打造的又一艺术佳作,艺术佳作将采用更加先进的国际顶尖视听觉舞台技术和设备,舞台形象更为立体逼真、绚丽多彩,进一步升华了黎族文化的内核。艺术团全体剧组人员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继续发扬工匠精神,创作提高和排演舞蹈诗《锦绣家园》,力争在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为海南再创佳绩。 该剧取材真实淳朴,视角独特,重视深挖与弘扬优秀宝贵的黎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表达黎族同胞和谐融洽、幸福安康的家园生活。 《锦绣家园》将作为唯一的作品,代表海南参加由国家文旅部和国家民委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7.2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取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 ……(六)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华东路7号金润大厦1-2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0日2021年05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新政府办公楼1楼

联系电话:0898-6537045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南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 25 号光辉电影大厦 A 单元 6A3 房

联系电话:0898-3269505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附件: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OTHER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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