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单一来源公示

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2021年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27 18: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口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 海口市2021年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海口市2021年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为解决海口及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处置问题,实现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市政公共服务示范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8年以来一直采用先进的好氧发酵技术和二次发酵制肥技术处理处置来自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脱水污泥,污泥经好氧发酵处理后用于生产栽培基质、营养土、复垦土、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合肥等,产品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土壤改良、林地等方面的土地利用。海南海控环保生物有限公司是目前海南唯一的采用先进的好氧发酵技术和二次发酵制肥技术处理处置来自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脱水污泥,污泥经好氧发酵处理的公司。为持续解决海口及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处置,实现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海南海控环保生物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海南海控环保生物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美安生态科技新城北区美风路6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1-08-27 至 2021-09-01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150556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翁工 0898-68724685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工 0898-6615055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
财政部门联系人 海口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科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68722710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10号楼1021室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2021年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海南海控环保生物有限公司:

海口市2021年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现邀请你单位应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获取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并于2021年921000(北京时间)前来参加协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GT2021-157

项目名称:海口市2021年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视行业而定),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单一来源协商文件

时间:202182719时00分20219117时00分,每天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方式:携单位介绍信获取

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协商时间):2021年921000 (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协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水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翁工  0898-68724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联系方式:何工  0898-6615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0898-6615055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