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 ||
项目名称 | 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预算金额250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5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北京市朝阳区砖角楼 |
公示期限 | 2021-11-25 至 2021-12-02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容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220227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898-6680543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2022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546705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
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
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预算金额250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联合体)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北京市朝阳区砖角楼南里甲21号
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的有关规定,经调研发现,我单位申报的《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应该并且只能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联合体。其理由如下:
1、国家重大文物保护工作任务需求
《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是涉及海疆的海洋文物保护规划,涉及海洋权益维稳、边防安全要求、海洋遗产调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重大国家任务,承担单位不仅要满足我国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常规要求,同时要符合承担国家任务的资质条件。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是国家文物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前身是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是我国唯一的文物保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全资质的国家单位,长期开展我国援外工程、世界遗产申报、海洋遗产调查等国家重大任务。
2、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唯一一家全资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目前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国家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登录工作;承担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文化遗产科学的基础研究、专项研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承担国家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维修及展示方案设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的国际合作、学术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等。
多年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持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了国内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及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同时还开展了一系列的工程技术咨询、评估和技术服务等业务工作。据初步统计,全院承担、完成了文物保护维修设计以及指导施工项目五百余项(含重大项目一百余项),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三百余项(含国家级项目二十余项)、国家基础研究研究项目二十余项,出版论著一百余种,承担的项目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
《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是我国海洋遗产保护规划,涉及水下考古、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出土出水文物保护及相关海洋管理协调等多个领域,同时将面临很多未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对于这种综合性文物保护研究的国家任务具有唯一性。
3、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是唯一国属水下遗产保护科研机构
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文物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前身是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9月,中编办批复同意成立考古研究中心,主要承担分析监测技术、空间及微观测量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等技术考古科研,考古标准技术规范研究,组织水下考古、边疆考古、科技考古、中外合作考古等工作,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负责统筹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工作,承担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研究、标准拟制和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承担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资源数据管理、监测系统建设。承担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初审和结项审核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涉及的水下调查、发掘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重要的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发掘、研究、保护、展示项目,承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研发、推广、咨询与服务工作,承担考古研究船等装备、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工作站等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国家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中心在国家文物局整体部署下,开展了一系列海洋和内水遗产调查和水下考古工作,西沙和南沙水下遗产调查也是国家总体部署的重中之重,因此中心在《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编制中的遗产调查和补充性考古研究工作中具有唯一性。
4、海洋遗产的综合业务需求
《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工作内容大致包括:海洋遗产调查和补充性考古调查研究;遗址本体和环境现状评估;保护、管理、展示、利用、考古、研究等专项现状评估;相关规划及管理规定协调;制订保护区划及其管理规定;根据现状评估结论分类制订规划措施等。因海洋遗产的特殊性和《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的国家任务属性,需由具备国家海洋遗产水下考古能力和文化遗产综合保护研究能力的直属科研单位共同承担,国家文物局直属的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组成联合体具备唯一性。
综上所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编制任务具备唯一性,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中第三条第(一)款:“(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和第四条第(十五)款“(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组成的联合体。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成员: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1 |
刘惠春 |
采购与招标投标咨询 |
2 |
周敦蓉 |
财税管理 |
3 |
周旦生 |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论证意见: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保护规划,该项目涉及海洋权益维稳、边防安全要求、海洋遗产调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重大国家任务,具有特殊性和国家任务属性。
2、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唯一一家全资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是国家文物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二者组成联合体,属于强强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联合体作为唯一的国属遗产保护科研机构,统筹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工作。因此,在《金银岛沉船遗址、珊瑚岛沉船遗址、华光礁沉船遗址》规划编制中具有特殊要求和唯一性。
3、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应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况,以及由于特殊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上述申请理由基本成立,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组成的联合体。
八、公告期: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02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8054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楼
联系人:容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20227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4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