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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长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25 18: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名称 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管理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319.7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地约49亩,概算投资1.29亿元,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25吨,采取BOT模式建设,焚烧工艺为二段往复式炉排炉,烟气净化工艺为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配套1x6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该项目于2010年4月动工建设,2012年正式投入运营,运营管理单位为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按照《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25吨/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需同时配套建设的项目。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投入运营时未配套建设以上项目。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琼环函〔2015〕683号文)指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存在未建设飞灰填埋场和未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因此,市住建局和市环卫局于2016年和2018年先后建成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其中: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由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临时托管,飞灰安全填埋场由市环卫局直接管理。 2019年7月,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指出:垃圾焚烧厂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统一。文昌市垃圾焚烧厂业主单位北控公司本应对垃圾焚烧厂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但是北控公司仅负责垃圾焚烧烟气达标排放方面环境保护,而垃圾渗滤液处理和飞灰填埋却由文昌市环卫部门负责管理。烟气、飞灰、渗滤液等污染物处理责任主体不统一,环境保护责任边界不易划定,容易产生扯皮现象。飞灰填埋和部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由政府部门承担,不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此,我局拟按单一来源模式办理手续,将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日常运营管理委托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负责。 参照《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財采【2018】91号文第四条第(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向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文昌市头苑办事处青山岭西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2-03-25 至 2022-04-01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561657
采购单位名称 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22185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73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长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86117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301
财政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63330064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财政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

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长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对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CR2022-00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你单位参加协商。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HNCR2022-00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3197500.00元

1.5、采购需求: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和飞灰安全填埋场管理运营服务

1.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1年

1.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确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08:30-17:30(节假日除外)。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3.3、采购文件的获取:至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301室报名获取,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4月2日9时00分;

4.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301室。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5.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5.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26日08时30分至2022年4月1日17时30分止。

6.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4月2日9时00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吴燕敏

电话:0898-63221853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73号

采购代理:海南长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0898-66561657

地址: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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