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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 协同办公部分-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8 17: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 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 协同办公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政务协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海政通(一期)项目在梳理海政通平台已建设基础上,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全面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基础资源,依托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能力强化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形成全省机关办事统一入口,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工作协同,全面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切实改进和加强政务协同,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和改革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5778.3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的公共服务项目特殊性决定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 该项目属于政务信息化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全省政府部门业务办公应用整合接入和大数据分析应用,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各级政府人员提供政务协同服务,属于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范畴。其特殊性体现在:一是具有重大支撑保证的特殊性。“海政通”平台是贯彻落实“平台之外无系统”要求打造面向全省各级政府人员的办公总入口,整合接入全省办公类和业务类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业务流程优化与“一网协同”,推动机关内部办事高效化、政府决策指挥智慧化,是服务数字政府运行的基础平台,支撑保障意义重大。二是具有延续建设的特殊性。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是“海政通”平台项目(原“海南省政务钉钉平台服务项目”)的原承建单位,平台主体功能均由其牵头建设,后续项目建设应沿用原有项目的技术平台底座,从而实现快速部署、降低成本,保持业务连续性和数据间无缝对接,以及确保平台资源的完整性、统一性、可用性、规范性和连续性。如更换承接主体,将产生大量的改造、适配和实施成本,造成原有建设投资的损失和浪费,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无法保障核心业务的高效运行,容易造成业务中断,且后续项目运维关系复杂,建设团队不稳定,严重影响长期项目效率和质量,导致无法形成稳定可靠的智慧海南基础底座,进而影响政府数字化转型和自贸港各项建设。三是具有整体统一的特殊性。该项目的基础平台、业务应用与延伸服务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建设、实施和运维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强,分散建设实施难以实现项目预定目标,不能将其分开看待,应统筹考虑该项目的整体建设。因此,考虑到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确保项目建设的整体统一和延续一致,保障项目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应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省级大数据运营公司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 二、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承建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举措 按照“数据、人员、管理、资金、技术五集中”原则,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大数据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立了法定机构性质的省大数据管理局,由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大数据运营公司——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并在《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84号令)第九条中明确“按照‘管运分离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此外,在《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0号)》中也明确“信息化基础性、公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统一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大数据运营公司承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数字海南有限公司以一来源采购方式承建了“海政通”平台项目,建设了全省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数字化政务应用一体集成和同源发布,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办公体验,打造良好业务环境,有效解决政务信息化烟囱式管理问题,加快海南省政府数字化建设与转型。此外,数字海南有限公司还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建了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缩短了项目采购时间,提高了项目建设需求响应速度,推进了全省信息化建设技术集中,形成智慧海南统一共用的能力底座,夯实了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切实支撑海南自贸港提升公共服务、强化政务协同、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风险防控及保障封关运作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综上所述,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具有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特点,省大数据管理局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2类“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的规定,拟从唯一供应商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海南省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2-11-08 至 2022-11-15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220227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先生;0898-6533580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220227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2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 海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0898-68503236/0898-68550219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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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政务协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海政通(一期)项目在梳理海政通平台已建设基础上,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全面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基础资源,依托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能力强化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形成全省机关办事统一入口,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工作协同,全面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切实改进和加强政务协同,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和改革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778.3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的公共服务项目特殊性决定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

    该项目属于政务信息化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全省政府部门业务办公应用整合接入和大数据分析应用,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各级政府人员提供政务协同服务,属于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范畴。其特殊性体现在:一是具有重大支撑保证的特殊性。“海政通”平台是贯彻落实“平台之外无系统”要求打造面向全省各级政府人员的办公总入口,整合接入全省办公类和业务类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业务流程优化与“一网协同”,推动机关内部办事高效化、政府决策指挥智慧化,是服务数字政府运行的基础平台,支撑保障意义重大。二是具有延续建设的特殊性。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是“海政通”平台项目(原“海南省政务钉钉平台服务项目”)的原承建单位,平台主体功能均由其牵头建设,后续项目建设应沿用原有项目的技术平台底座,从而实现快速部署、降低成本,保持业务连续性和数据间无缝对接,以及确保平台资源的完整性、统一性、可用性、规范性和连续性。如更换承接主体,将产生大量的改造、适配和实施成本,造成原有建设投资的损失和浪费,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无法保障核心业务的高效运行,容易造成业务中断,且后续项目运维关系复杂,建设团队不稳定,严重影响长期项目效率和质量,导致无法形成稳定可靠的智慧海南基础底座,进而影响政府数字化转型和自贸港各项建设。三是具有整体统一的特殊性。该项目的基础平台、业务应用与延伸服务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建设、实施和运维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强,分散建设实施难以实现项目预定目标,不能将其分开看待,应统筹考虑该项目的整体建设。因此,考虑到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确保项目建设的整体统一和延续一致,保障项目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应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省级大数据运营公司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

二、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承建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举措

    按照“数据、人员、管理、资金、技术五集中”原则,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大数据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立了法定机构性质的省大数据管理局,由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大数据运营公司——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并在《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84号令)第九条中明确“按照‘管运分离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此外,在《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0号)》中也明确“信息化基础性、公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统一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大数据运营公司承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数字海南有限公司以一来源采购方式承建了“海政通”平台项目,建设了全省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数字化政务应用一体集成和同源发布,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办公体验,打造良好业务环境,有效解决政务信息化烟囱式管理问题,加快海南省政府数字化建设与转型。此外,数字海南有限公司还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建了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缩短了项目采购时间,提高了项目建设需求响应速度,推进了全省信息化建设技术集中,形成智慧海南统一共用的能力底座,夯实了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切实支撑海南自贸港提升公共服务、强化政务协同、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风险防控及保障封关运作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综上所述,海政通(一期)项目(A包)-协同办公部分具有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特点,省大数据管理局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承建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2类“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的规定,拟从唯一供应商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数字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三、 公示期限

2022110820221115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先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

联系电话:0898-6533580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

联系电话:0898-68503236/0898-6855021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海南华夏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蔡工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2室

联系电话:0898-652202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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