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人行道彩砖采购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96.2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组织两次公开招标后,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均不满足法定三家。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保税区柏基彩砖有限公司、海口保税区内金盘路柏基公司大楼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24708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6692867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20893333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投标邀请函
受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人行道彩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JTHN-CG-2017005)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代理商投标不适用);
4、生产厂商至少拥有四台以上生产(制砖)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提供生产厂商厂房证明材料(厂房产权证书或厂房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6、提供近4个月内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7、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在海口市内必须设有经工商注册或商务部门备案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接受投标人自有机构、授权机构或合作机构);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2016年任意2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人行道彩砖采购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预算金额:196.2万元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海口保税区柏基彩砖有限公司
五、本次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人行道彩砖采购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文件售价:200.00元(开标现场交付、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3840元。
4、保证金的支付形式:银行转账,转账账户如下:
开户行:建行海口友谊支行
账户名: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7月20日9:00 (北京时间)
6、谈判时间:兹定于2017年7月20日9:00(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10、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地 址:海口市
联 系 人:邓工
联 系 电话:17766928672
11.2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A3房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8889138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