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三亚市公安局 | ||
项目名称 | 旅游警察宣传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为做好旅游警察宣传工作。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404.7371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是海南广播电视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权代理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影视综艺频道、青少频道和《直播海南》栏目、《夜线》栏目、新闻广播、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旅游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民生广播的广告、活动、制作等经营范畴合同(协议)的签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办公楼221号房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48942316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亚市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978013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亚市迎宾路36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信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81942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23号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旅游警察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三亚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旅游警察宣传服务
采购内容:旅游警察宣传服务。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为做好旅游警察宣传工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是海南广播电视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权代理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影视综艺频道、青少频道和《直播海南》栏目、《夜线》栏目、新闻广播、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旅游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民生广播的广告、活动、制作等经营范畴合同(协议)的签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2、预算金额:¥4,047,371.00元。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办公楼221号房
五、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
专家1论证意见:经审核相关材料,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是海南广播电视台全资子公司。具有全权代理海南电视台《直播海南》、《旅游卫视》两个频道唯一代理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件,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该公司代理。
专家2论证意见:经审查材料,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提供的“证明”显示其为海南广播电视台唯一广告供应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3论证意见:根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出示的证明,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作为该台唯一的广告代理商,具有该台广告代理商的唯一性,同意该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罗来恩、赵晗、何彬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三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三亚市公安局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62号。
联系人:孔祥平,联系电话:13976978013
2、海南信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汇隆广场1单元1106室,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248942316。
3、三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58号财税大厦,
联系电话:0898-88869948 ,传真:0898-88869948。
海南信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