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琼剧院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琼剧院-《冼太夫人》项目组织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南省琼剧院-《冼太夫人》项目组织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30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三五”时期琼剧传承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我院原创历史传奇琼剧《冼太夫人》拟于2017年10月开排,2018年元旦首演。该剧自2013年开始筹划,剧本创作历时一年,被列入省政府督办项目,其目标为参演2019年第16届中国戏剧节,2019年第12届中国艺术节等重要赛事。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院现正加紧做好该剧排演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鉴于《冼太夫人》是本土剧地方剧,该剧在唱腔、编剧、导演、作曲等均需了解海南本地风土人情的专业人员,另外该剧的相关前期工作都是由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唱腔、编剧、导演、作曲等工作的选择和指导)完成,因此选择上面这些专业人员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 我院拟将“海南省琼剧院-《冼夫人》剧目组织服务”由我院全资公司“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策划管理。因此,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政府采购工作合法性,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15002-19号房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2822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琼剧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4215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琼剧院-《冼太夫人》项目组织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琼剧院
二、采购项目:海南省琼剧院-《冼太夫人》项目组织服务
三、采购金额:300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15002-19号房
七、项目说明及申请理由: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三五”时期琼剧传承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我院原创历史传奇琼剧《冼太夫人》拟于2017年10月开排,2018年元旦首演。该剧自2013年开始筹划,剧本创作历时一年,被列入省政府督办项目,其目标为参演2019年第16届中国戏剧节,2019年第12届中国艺术节等重要赛事。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院现正加紧做好该剧排演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鉴于《冼太夫人》是本土剧地方剧,该剧在唱腔、编剧、导演、作曲等均需了解海南本地风土人情的专业人员,另外该剧的相关前期工作都是由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唱腔、编剧、导演、作曲等工作的选择和指导)完成,因此选择上面这些专业人员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 我院拟将“海南省琼剧院-《冼夫人》剧目组织服务”由我院全资公司“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策划管理。因此,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政府采购工作合法性,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陈猛醒 海南师范大学 教授
专家2:徐培军 海南省咨询公司 高工
专家3:杨奋 海南水电设计院 高工
专家1: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且《冼太夫人》是本土剧地方剧,该剧的相关前期工作都是由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完成,建议由该公司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专家2:鉴于《冼太夫人》是本土剧地方剧,该剧的相关前期工作都是由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完成,而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海南省琼剧院全资子公司,综上,基本符合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十)款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 本项目为省政府督办项目,为本土剧目,所选专业及人员有很大局限性,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1、采购人:海南省琼剧院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42152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28224
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