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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三防办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13 08: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名称 政府三防办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鸣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04396
采购单位名称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89788757
采购单位地址 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0439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盛达景都一层2号铺面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政府三防办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XY2017-120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政府三防办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预算金额:50万元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现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6日08:45 至09 : 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898-65304396   传真:0898-65304085

2、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3、开户名称: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银行账号:3923 0188 0002 07980

5、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蓝天支行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承和  电话:18889788757 

2、联系地址: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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