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三沙市委宣传部 | ||
项目名称 | 三沙市党政客户端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三沙市党政客户端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9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拥有中国最大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网络,其权威性和专业性普通媒体无法比拟。 2、三沙党政客户端从2014年起由三沙市与新华社进行合作建设运营,且由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承接了三沙市党政客户端以往每年的建设、运营和内容供稿等服务工作,对三沙市的业务及需求等方面相对熟悉,有利于保质、高效完成该项工作。 3、本采购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审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文)第四条(一)款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理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55224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82761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97569291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601-605,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C701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三沙市党政客户端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三沙市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三沙市党政客户端
三、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及申请理由:
1、新华通讯社作为国家通讯社,拥有中国最大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网络,其权威性和专业性普通媒体无法比拟。
2、三沙党政客户端从2014年起由三沙市与新华社进行合作建设运营,且由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承接了三沙市党政客户端以往每年的建设、运营和内容供稿等服务工作,对三沙市的业务及需求等方面相对熟悉,有利于保质、高效完成该项工作。
3、本采购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审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文)第四条(一)款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理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专家小组成员:周瑞琼、卢朝辉、高新瑞
经单一来源专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 1、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拥有中国最大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网络,其权威性和专业性普通媒体无法比拟。
2、三沙党政客户端从2014年起由三沙市与新华社进行合作建设运营,且由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承接了三沙市党政客户端以往每年的建设、运营和内容供稿等服务工作,对三沙市的业务及需求等方面相对熟悉,有利于保质、高效完成该项工作。
3、本采购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审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文)第四条(一)款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理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八、公示期:2016年09月14日--2016年09月21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三沙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898-668276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C701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898-66755224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4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