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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本级-南丰镇南丰村委会马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1 12: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XX-GC-2022-068
原公告项目名称 南丰镇南丰村委会马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1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南丰镇南丰村委会马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NXX-GC-2022-068)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该项目于2022年11月0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修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仅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职称资格人员不做要求);供应商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同时应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应由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 其他内容不变(以新招标文件为准)。 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2-11-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zhou.gov.cn/);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89812500
采购单位地址 儋州市南丰镇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2331616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杏园七街7号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898-2331616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本级采购南丰镇南丰村委会马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XX-GC-2022-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丰镇南丰村委会马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南丰镇南丰村委会马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NXX-GC-2022-068)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该项目于2022年11月0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修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仅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职称资格人员不做要求);供应商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同时应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应由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 其他内容不变(以新招标文件为准)。 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更正事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本级

址:儋州市南丰镇

联系方式:18689812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杏园七街7号

联系方式:0898-23316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98-2331616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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