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JY-2022-088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海口综合保税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11-24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详见公告 | ||
更正日期 | 2023-01-17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7205016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 69 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简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776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延长线保明新村7号别墅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18907572728 |
海口综合保税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JY-2022-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鉴于招标文件中第697页第三章第三条14.1“本项目招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09811337.48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低价恶意竞标,降低货物及服务质量。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过低(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其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采购合同金额的4.9%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预付款比例调整为0%,结算方式改为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如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与招标文件第750页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可能会存在歧义,现作如下澄清说明: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过低(低于采购预算金额80%)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750页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1)来认定。
2、投标人低于采购预算金额80%的报价不当然视为不合理低价。该报价是否是不合理低价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750页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1)来认定。
特此澄清。
更正日期:2023年1月17日 时 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 69 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898-6720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简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延长线保明新村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907572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90757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