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NJZY-DF-2018-00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东方市水务局-东方市水务局-东方市乡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05-31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29日08: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P8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的资产负债率”。招标文件中P69“说明:本表后应附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市公司可以提供年度报告”。这两处的表述出现不一致,以后者“2017年度”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的是2017年度报表。 3、“招标文件中P33、P40、P82要求U盘一份,而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中P29“(一)污水及配套管网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5%”。招标文件中P86“价格评分:配套管网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0%)”。这两部分内容存在矛盾,以“0.5%”为准。 5、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部分,可使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手签章代替签字。 6、原开、评标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发布澄清公告时间离开、评标时间已不足15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将顺延,顺延至2018年6月29日08:30,开标室207室。 | ||
更正日期 | 2018-06-13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水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8993904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东海路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5-84846219-83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西路假日海滩内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13400063245 |
受东方市水务局的委托,我公司就东方市乡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项目编号:NJZY-DF-2018-001)组织公开招标,本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存在歧义,现做以下澄清:
1、由于本项目发布公告内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出现错误,需要纠正。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现需纠正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08: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现需纠正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08: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P8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的资产负债率”。招标文件中P69“说明:本表后应附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市公司可以提供年度报告”。这两处的表述出现不一致,将以后者“2017年度”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的是2017年度报表。
3、“招标文件中P33、P40、P82要求U盘一份,而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该处将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中P29“(一)污水及配套管网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5%”。招标文件中P86“价格评分:配套管网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0%)”。这两部分内容存在矛盾,将以“0.5%”为准。
5、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部分,可使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手签章代替签字。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原开、评标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发布澄清公告时间距离开、评标时间已不足15日,因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将顺延,顺延至2018年6月29日08:30,开标室为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