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DY-2016002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09-14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6-09-20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7685022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3885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 ||
项目联系人 | 马恺妮 | 电话 | 15203651863 |
关于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的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HNDY-2016002
三、首发公告日期:2016年9月15日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相关内容澄清
本次对原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如下澄清及修正:
1、原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投资规模“: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包括长流镇、东山镇、永兴镇、西秀镇四个镇墟,可研估算总投资为39379.96万元。其中长流镇、东山镇可研估算投资为23781.94万元,永兴镇、西秀镇可研估算投资为15598.02万元。本项目为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可研估算总投资15598.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11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328.1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55.41万元。”
现澄清为“: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包括长流镇、东山镇、永兴镇、西秀镇四个镇墟,可研估算总投资为39379.96万元。其中长流镇、东山镇可研估算投资为23781.94万元,永兴镇、西秀镇可研估算投资为15598.02万元。本项目为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可研估算总投资15598.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11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328.1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55.41万元。”
2、原磋商文件中P10页“(八)前期费用”中“本项目前期费用原则上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测绘、勘察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临时设施费、各类报告的编制、论证、评审、评价、研究实验等。另外,本项目PPP咨询服务费由项目公司承担。以上费用计入本项目总投资。”
现澄清为“本项目前期费用原则上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计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及可研、建设单位管理费、测绘、勘察、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临时设施费、征地拆迁费用、PPP咨询服务费、采购公证费、审计、监理费等。”
六、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联系人:廖至金
联系电话:1897685022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203651863
传真: 0898-65238853
原公告和磋商文件与更改公告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改公告内容为准,原公告和磋商文件的其它内容均不作变动。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