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ZH-2019-215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白沙县大岭学校等7所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7-29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9-07-31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7711995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55760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898-66557609 |
关于《白沙县大岭学校等7所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致: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委托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白沙县大岭学校等7所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07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编辑有误,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项目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学校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招聘
变更为:白沙县大岭学校等7所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琼编〔2013〕18号)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8—2019学年中小学校食堂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白府办〔2018〕72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各乡镇中小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依据各乡镇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食堂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学校食堂人员实际情况,以每个乡镇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 1:8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另外每个学校食堂应再配齐 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变更为: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琼编〔2013〕18号)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8—2019学年中小学校食堂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白府办〔2018〕72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各乡镇中小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依据各乡镇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食堂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学校食堂人员实际情况,以每个乡镇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 1:8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另外每个学校食堂再配齐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3、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19日11:30分;201开标室,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此致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