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XY2016-455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2016年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12-28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更正内容详见详细信息一栏 | ||
更正日期 | 2017-01-03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61453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2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电话 | 0898-65328224 |
我公司受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2016年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HXY2016-455)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的采购工作。由于A包、B包、C包招标文件个别条款有所变动,故做如下变更:
一、A包(23台120KW直流充电一体机采购)
(一)附表2评分细则:
1、商务部分:企业资质(4分)变更为“提供投标人的国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省部级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投标人银企或金融机构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技术部分:响应情况(12分)删除7.2条款,序号7.3变更为7.2。
其余不变。
二、B包(9台双模式240KW直流充电一体机采购)
(一)B包(9台双模式240KW直流充电一体机采购)招标文件全部涉及的B包名称变更为:B包(9台双模式240KW直流充电桩采购)。
(二)附表2评分细则:
1、商务部分:企业资质(4分)变更为“提供投标人的国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省部级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投标人银企或金融机构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其余不变。
三、C包(9台双模式240KW可扩展型直流充电一体机)
(一)C包(9台双模式240KW可扩展型直流充电一体机)招标文件全部涉及的C包名称变更为:C包(9台双模式240KW可扩展型直流充电桩采购)。
(二)附表2评分细则:
1、商务部分:企业资质(4分)变更为“提供投标人的国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省部级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投标人银企或金融机构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其余不变。
开标时间由2017年1月17日10:30变更为2017年1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室由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8室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