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SZC2017-00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三沙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01-12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商务说明文件”中第6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提供201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更正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提供201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第7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提供 201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更正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提供 201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 | ||
更正日期 | 2017-01-13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70659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暂无 |
代理机构地址 | 暂无 | ||
项目联系人 | 姚晓麟 | 电话 | 0898-66860296 |
三沙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因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部分资料时间存在错误,故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