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Z2017-116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东方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工作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02-0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7-02-10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13555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二环路市国土资源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 ||
项目联系人 | 白蕾/林嘉嘉 | 电话 | 0898-68500660、0898-68500661 |
各投标人:
受海南省东方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我公司就东方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工作(项目编号:HZ2017-116)组织公开招标,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2页第七点其他要求中的第5条内容
变更为:5、投标人不能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如中标人的报价过低,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预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将合同约定的第一期付款时间调整到项目完成80%以后。如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工期完成项目,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30页-附表1.2-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内容有变动,由于内容较多,不能一一列举,详见新的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请各投标人到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