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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国土资源局-东方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工作-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14 16: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Z2017-116R
原公告项目名称 东方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 2017-03-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更正日期 2017-03-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7613555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二环路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50066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项目联系人 白蕾 电话 0898-68500660、0898-68500661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各投标人:

受海南省东方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我公司就东方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工作(项目编号:HZ2017-116R)组织公开招标,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十八页技术、商务评分表第5小点“投标人类似业绩”之评分细则原内容为:“1、自2009年起,投标人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省性测绘类项目(实施区域应涵盖全省),得4分;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市(县)或农场场部的项目,得3分;总分最多不超过16分;2、自2009年起,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省性的土地调查类项目,得2分;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市(县)或农场场部的土地调查类项目,得1分;总分最多不超过4分。(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成果完成时间以通过评审论证时间为准,需提供评审论证意见复印件,项目合同原件备查)。”

现变更为:“1、自2009年起,投标人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省性测绘类项目(实施区域应涵盖全省),得3分;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市(县)或农场场部的项目,得3分;总分最多不超过12分;2、自2009年起,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省性的土地调查类项目,得2分;每承担并完成一个全市(县)或农场场部的土地调查类项目,得1分;总分最多不超过4分。(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成果完成时间以通过评审论证时间为准,需提供评审论证意见复印件,项目合同原件备查。)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十八页技术、商务评分表第5小点“投标人类似业绩”之分值由原来的20分更改为16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十八页技术、商务评分表第9小点“投标报价分”之分值由原来的6分更改为10分。

 

特此通知。

   

请各投标人到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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