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FGC20171153H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驻三亚监狱视频监控系统联网项目变更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04-2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7-05-12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7680952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88662405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亚市迎宾路天际大厦1103B | ||
项目联系人 | 史艳鹏 | 电话 | 0898-65855160 |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驻三亚监狱视频监控系统联网项目变更公告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驻三亚监狱视频监控系统联网项目(项目编号:HFGC20171153H)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4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及变更。
一、关于“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B/T 28181-2011相关要求的检验报告”的澄清说明。
如投标产品技术要求满足GB/T 28181-2016,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同样认为符合要求。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2、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变更。
原评分标准删除,新修改或调整后的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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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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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30分) |
评标基准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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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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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售后服务 (5分) |
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标的进行详细的售后服务描述,并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审专家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评比优劣,在1~3分之间赋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2年免费质保服务的加1分,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的加2分,提供1年免费服务的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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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地化 服务能力 (3分) |
为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服务的及时性,投标人须在海南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并提供10人以上本地化服务人员,其中含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1名。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的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满足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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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业绩 (6分) |
提供2014年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视频监控系统联网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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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质 (4分) |
投标人须具有安防一级能力证书,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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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训计划 (2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培训计划,评审专家进行评分,在0~2分之间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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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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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参数要求 (30分) |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的设备需求表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对照,逐项审查,标注“★”每出现一个不满足项扣3分,其他项每出现一个不满足项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佐证设备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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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术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规范技术与要求,编写科学、完整、能够实现项目需求的技术响应方案,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的相应方案进行评比,优秀的得10~12分,良得6~9分,一般得1~5分。 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监控平台\流媒体转发\IPSAN存储设备\解码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现有平台无缝对接承诺函,满足的得8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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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确定的时间、地点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5月27日8: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7日8:30
开标时间2017年5月27日8:30
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5号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