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更正公告

三沙市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三沙市晋卿岛文化广场工程-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4 09: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CHX-HK2017008
原公告项目名称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三沙市晋卿岛文化广场工程的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7-05-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17-05-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三沙市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三沙市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651139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3层2-1302房;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项目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0898-66511395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我公司受三沙市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三沙市晋卿岛文化广场工程(项目编号:SCHX-HK2017008)进行竞争性谈判。此项目于2017年05月02日挂网公告。现需对谈判文件部分内容做出以下变更:

一、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文件第5页);”

变更为: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中四、付款:“2、付款方式:工程合同生效且乙方进场后,甲方预付工程款30%,以后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付款,本工程施工完毕后预付款总额付至工程总额的85%,余下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额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方可付清。”;

变更为:

“2、付款方式:工程款在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总造价的30%,完成工程进度的80%,付至工程总造价的60%,工程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按工程审计总金额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额待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后10日内付清。”。

   本项目由于谈判文件变更,故向后延迟开评标时间,由原来2017年05月05日上午09:00开标向后延至2017年05月10 日09:00开标。

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变更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处,以本变更说明为准。

请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在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新的谈判文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