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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公安局-数据采集工作站、4G平台管理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等13种系统设备-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万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5 1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Y2017-030
原公告项目名称 定安县公安局-数据采集工作站、4G平台管理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等13种系统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7-07-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见详细信息
更正日期 2017-07-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803639
采购单位地址 定安县定城镇环城南路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万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3756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瑞大厦(铂仕苑)办公楼2单元1001房(省政务中心对面)
项目联系人 邱主任 电话 0898-6380363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数据采集工作站、4G平台管理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等13种系统设备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其它要求中的第二条款:

投标人不能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如中标人的报价过低(低于预算金额的80%),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预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工期完成项目,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现修改为:

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若供应商的报价过低(低于预算金额的85%),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供应商则需要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和报价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报价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增加以下内容:

  1. 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若供应商的报价过低(低于预算金额的85%),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供应商则需要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和报价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报价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 原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10时30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开标室。
  • 修改为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

 

采购人:定安县公安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万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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