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更正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营根镇复合肥散发项目(2021年)-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6 17: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B2021-0310
原公告项目名称 营根镇复合肥散发项目(2021年)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4-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项目原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复合肥产品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 现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项目原获取采购文件:2021-04-06 至 2021-04-08,现获取采购文件更改为:2021-04-06 至 2021-04-09 三、项目原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9日上午09:00时,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 年04月12日下午14:30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 2021-04-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6222291
采购单位地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2525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0898-6852525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B2021-03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根镇复合肥散发项目(2021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因本项目所采购的复合肥为高浓度复合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2号)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故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作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厂商,本项目属于面向全国供应商不限于厂家,故不将所投复合肥产品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项目原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复合肥产品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

现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项目原获取采购文件:2021-04-06 至 2021-04-08,现获取采购文件更改为:2021-04-06 至 2021-04-09

三、项目原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9日上午09:00时,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 年04月12日下午14:30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地    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王女士86222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方式:吴女士、6852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6852525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