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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博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1 18: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BY2021008
原公告项目名称 多媒体教学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4-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变更公告: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21-05-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三亚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89798202
采购单位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0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博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3752395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信南航大厦综合办公楼16层1618号房
项目联系人 林工 电话 1363752395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多媒体教学设备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由我司代理的“项目名称: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于2021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1日00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1投标文件正本均须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制。投标文件封面的应当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单位公章)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2 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3 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

现变更为:

13.1本项目为电子标现场不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13.2电子版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要求

13.2.1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无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实施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错误且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特别说明:在开标时需要核验的各种原件资料及证件,以投标人扫描上传的各种原件资料及证件的电子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必须是可以被读取的U 盘(包含GPT、PDF 和WORD三种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开标现场需要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为保函形式的现场需提供原件,以上资料不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2、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纸质投标文件

14.l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别密封在四个报价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唱标信封一包,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包),并在报价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唱标信封内含:唱标一览表。

现变更为:

14.唱标信封和电子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4.l投标人应将唱标信封密封在报价专用袋(箱)中(唱标信封一包,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包),并在报价专用袋(箱)上标明 “唱标信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唱标信封内含:唱标一览表。

其他内容不变,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现申请变更。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海南博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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