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JZDHA-DL-20170936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PPP项目咨询服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08-03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变更内容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7-08-10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60602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海南港航大厦15层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4561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7层D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18689701014 |
关于《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PPP项目咨询服务项目于2017年8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9时00分,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①原文内容第25条开标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及原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如是授权委托人参加,另须携带与投标文件中格式相同的授权委托书。
②原文内容第26条开标程序(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由招标人代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经济师证书。
由于上述条款太过苛刻,我司现变更为如下:
①变更内容第25条开标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及原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如是授权委托人参加,另须携带与投标文件中格式相同的授权委托书。
②变更内容第26条开标程序(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由招标人代表核验身份证书。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