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2020-2021年度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项目采购合同 |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0-2021年度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项目 |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 |
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2号12-009号4楼 |
联系方式 |
0898-65398872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路59号海瀛大厦1003室 |
联系方式 |
15595967068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2020-2021年度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项目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一、项目概况
2020-2021年度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项目主要包含重要商品、居住类、承担的国家价格监测项目、旅游指数和其他应急任务等内容。我中心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不与监测人员、监测点产生直接联系。
重要商品监测任务根据《海南省重要商品监测报告制度(试行)》执行。海南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执行日、周、旬报制度。其中,肉、禽、蛋、菜、鲜果、水产品、粮、油、调味品、杂粮等品种执行日报;液化石油气执行旬报,每月5、15、25日采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承担的国家价格监测任务根据14项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执行周、旬、月报制度。其中,重要消费品、粮食、生产资料、经济作物、公路货运等品种执行旬报,畜禽、钢材、能源、蔬菜和白条猪肉批发、原粮价格、调味品、杂粮批发等品种执行周报,进出口、居住类、汽车等品种执行月报。
居住类监测任务包含新建住宅商品房和房屋租赁两项监测任务。新建住宅商品房监测任务根据《海南商品房价格监测工作方案》执行,其中明确“计划全省新建住宅商品房监测楼盘总数为285家,具体分布如下:海口、三亚各60家,儋州、琼海各20家,文昌、万宁、五指山、东方、屯昌、澄迈、陵水各10家;定安、昌江、白沙、琼中、保亭、乐东、临高各5家”,该制度执行月报。房屋租赁监测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第43期《督查专报》执行,其中明确“加强居住类及房租、医疗药品等市场价格的监测”,拟由中标公司与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签约,由其每月提供数据。
旅游指数监测内容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特色旅游七大旅游要素的实际交易价格。各旅游价格监测定点市县根据旅游资源分布状况差异,承担不同的旅游消费价格监测内容。旅游消费价格数据实行每周“两采一报”制度。即采集每周三和周六当天实际交易价格(取众数),于次周一17:00时前上报;遇重大节假日,采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应急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上级单位工作指示,疫情等突发事件,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启动,结合工作实际完成。
二、交付标准和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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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2543788.800000 |
合同金额(万元) |
254.37888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海南省。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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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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