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
HNBYG2019-169A包续签第二年 |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大道95号 |
联系方式 |
13876585652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丰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环广场2号楼16层1606号房 |
联系方式 |
13876509555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环卫特种作业用车购买服务A包(吸污车(8吨)等)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一、车辆保险
(一)服务车辆应购买全险,同时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50万元。
(二)在有效期内,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车辆保险费用增加的,应补偿中标人增加部分的保险费差额。
二、年检及日常使用车辆维修、维护、保养
(一)年检:在使用车辆期间,车辆每年年检及费用等事项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协助办理。
(二)油费及油品:采购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车辆说明书的要求,加注燃油,并自行承担油费。
(三)日常保养及其养路费的缴纳:车辆须在行驶到3000公里时进行首次保养,保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协助办理;之后由采购人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维修(保养项目按照车辆制造商要求执行。保养周期每行驶7000公里或每二个月进行一次常规保养,并以两者中先到者为准),中标人协助办理。
(四)车辆发生故障时,采购人应立即停止车辆使用,进行车辆故障检测和排除。车辆故障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维修费用超出保险理赔额度的,超出部分由采购人自行承担;车辆故障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协助办理。
(五)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车身划痕或车身磕碰的,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到维修地点进行车辆补漆及车身修复。中标人协助办理。
(六)采购人使用车辆期间,因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协助办理。
(七)采购人使用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更换配件,因采购人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采购人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为明确责任归属,采购人应当将服务车辆的每次保养记录(发票或相关依据)扫描或复印后提供留存。
三、车辆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时间:(以交接时间为准,附交接清单)。
(二)交付标准:按车辆出厂的配置标准,即可正常使用的标准,必须保证提供车辆与中标要求相符。
(三)交付手续: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卡、年检标志等。
(四)车辆要求:正规全新上牌(海南三亚)车辆,车况性能良好;各种证照、手续齐全。
(五)车辆验收:提供的车辆为无损坏车辆,经采购人相关人员检验后方可提车。应办理车辆交付的书面手续,若未办理该手续的,自接收或使用车辆之日起,视为通过车辆验收。 |
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1402000.00 |
合同金额(万元) |
140.2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7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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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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