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协议 |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委托运营管理(二次采购) |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文明北路原地税办税大厅 |
联系方式 |
18889573069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韶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原沿江四东路)18号锦艺花园B-18幢18号房 |
联系方式 |
0898-66281231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委托运营管理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委托运营管理
服务范围:负责全县224宗(引山泉工程190宗,大口井工程7宗,机深井工程27宗)农村饮水工程(集中式供水)的管护(具体名单由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提供,具体数量以实际变动为准)。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水池水塔、过滤池等工程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消毒设备、供水设备、管网等进行巡查维护检修;对水源地、水池水塔及设备间等周边进行卫生整治;对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做好制度上墙;做好管理台账,开展水费收缴工作等。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服务要求: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管理期考核达标(考核标准见附表7),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运营管护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续签运营管护合同资格】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主要标的数量 |
1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3820000.00 |
合同金额(万元) |
382.0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履约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管理期考核达标(考核标准见附表7),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运营管护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续签运营管护合同资格】;地点:海南省保亭县(工程所在地点)。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