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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B包(第三次)-合同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7 18:25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HNYC2021-049(3)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B包(第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方市公安局 地址 东方市东方大道13号
联系方式 13098989108
供应商(乙方) 海南科创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12层C房
联系方式 18109908252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B包(第三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B 包采购需求 一、监理技术需求 1.1 监理服务周期 项目服务期(监理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1.2 监理范围 重点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监控系统软、硬件购置和安装集成、培训、试运行、测 试、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从软硬件购置、系统集成监理等方面梳理该项目建 设的工程监理应如何通过切实有效方式、方法、手段达到建设方所要求的深度、广度, 最终实现工程监理的目标。实现对质量、进度、经费、变更的控制及合同管理和文档 管理。当工程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 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1.3 监理目标控制方案 以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国家(GB/T19668.1-19668.6《信息化工程监理 规范》、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规、 技术规范与标准、项目建设单位需求为依据,通过专业的控制手段,协助建设单位全 面地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监督,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评价,并采取 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 经济,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 1.3.1 监理质量目标控制 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是监理技术服务的核心所在,也是监理单位综合实力的最好反 映,所以做好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方案,确保本项目建设质量能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质 量目标。确保本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功能、技术参数等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中的设备和各个节点满足相关国家(GB/T19668.1-19668.6《信息化 工程监理规范》、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地 方或行业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按照承建合同要求进行基于总体方案的细化设计、安 装、调试和运行。 要求监理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 估,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设中软硬件采购、系统集成和安装、培训等提出工程监理 的质量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和目标。 1.3.2 监理进度目标控制 确保本项目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 依据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 对进度进行主动控制,确保项目按规定的工期完工。 通过对本项目概要设计的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本项目建设的、有代表性的信息 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主要原则、方法、内容、措施、工作流程和目标。 1.3.3 监理投资目标控制 协助用户控制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在项目预算及审计范围内,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额 外开支。以项目建设方和承建单位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确保项目费用控制在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 在项目建设中,合理减少项目变更,保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 1.4 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分析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 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规划、对策和策略,以便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 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1.5 工程各阶段的监理规划、实施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制定一整套工程监理的工作流 程,并叙述各阶段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分为设备采购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阶段、验收阶段、 质保期阶段等。 1.5.1 设备采购到货验收及试运行阶段监理 1.开工前的监理 (1)审核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 交底,了解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 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实施的障碍; (2)审核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和监督;(4)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5)审核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 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 2.准备阶段的监理 (1)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2)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 (3)了解承建单位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4)编制各个子项目监理细则; (5)签发开工令。 1.5.2 安装调试阶段监理 1.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对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3.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4.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5.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6.审查承建单位阶段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7.按周(月、旬)定期报告项目情况; 8.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专项会议。 1.5.3 试运行阶段监理 1.协助建设方确认项目进入试运行; 2.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3.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4.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 后,进行二次监测; 5.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6.协助业主确认试运行通过。 1.5.4 验收阶段监理 1.验收阶段 (1)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 (2)监督检查承建单位作好用户培训工作,检查用户文档;(3)组织系统初步验收; (4)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 (5)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6)竣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并装订,签署验收报告; (7)审核项目结算; (8)审查承建单位阶段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9)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0)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编制监理业务手册,提交采购人; (11)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2.项目移交阶段 (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和竣工资料的全部移交; (2)施工文档的移交; (3)竣工文档的移交; (4)项目的整体移交。 1.6 监理工作要求 1.6.1 监理工作制度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特色,本服务项目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在施工现场主 要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系统经验,并具有丰富的软件 应用系统项目管理经验。监理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职称的人员来担任。本次监 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必须在建设期间全程常驻至 少一名监理工程师在甲方现场。监理公司应建立项目监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 监理工作。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监理工作二年以上、并 具有同等规模的软件应用系统项目监理经验。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业主 方同意。监理人员必须奉公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1.6.2 监理项目组织要求 工程监理组织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项目承包模式、业主委托的任务 以及监理单位自身情况而确定,结构形式的选择应考虑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有利于 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方案中要明确工程监理的各项运作,包括监理人员的相关资料、 职能分配、监理组织的构成及工作流程、各项监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等。1.6.3 监理信息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制定有关本项目信息管理流程,规范各方文档并负责整理记录归档业主 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并定期以监理月(周 /季)报形式提交业主。包括下列监理工作: 1.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周报; 6.做好监理建议书、监理通知书存档; 7.阶段性项目总结。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信息分类表、信息流程图、信息管理表格、 信息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同时要求采用先进的项目信息管理软件对项目信息进行综 合管理。1.6.4 监理合同管理要求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与承建单位签订各种合同,投标人应该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合 同从草案到签署的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规范合同管理,并在具体项目合同执行时进 行下列监理工作: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对合同终止进行审核确认; (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6)要求对项目合同进行合理的管理,以完善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 二、监理服务准则 遵照国家 GB/T19668.1-19668.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信息产业部信部信 [2002]570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 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 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8)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三、监理依据 (1)国家 GB/T19668.1-19668.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信息产业部信部信 [2002]570 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和海南省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管 理规范;(2)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4)本工程招标书、招标过程文件、各中标商的投标书 (5)国家有关合同、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6)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的信息工程、信息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7)建设工程和信息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8)建设工程和信息工程技术监督、工程验收规范 (9)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 (10)其他与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1)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四、安全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制定一整套工程监理安全保密制度,确定工程保密责任人,同 时要求投标人: (1)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保密责任,并与建设 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2)监理单位各级组织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3)按照公司内部保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五、监理验收要求(1)审核监理方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综合评估监理方在 系统开发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监理情况。只有文档 齐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才予验收。 (2)本监理工作的最终验收由委托方组织。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元) 4.968
合同金额(万元) 849.0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项目编号: HNYC2021-049(3) 招标编号: HNYC2021-049(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B包(第三次) 预算金额: 49900.00元 最高限价:【标包名称:B包; 最高限价:49900.00】 采购需求: B包: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B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B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2022-03-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22-06-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附件:
监理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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