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万宁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DF-2023-06-5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390.0 |
最高限价(万元) | 390.0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不涉及到价格分,故本项目不支持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如下);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具备实施项目技术的能力;(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必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7 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2 年第 33 号)、《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如下: (1)(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的自有车辆规模应达到10辆,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完全拥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5 座),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且与投入的车辆数量及驾驶证类别相对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0 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的自有车辆规模应达到10辆,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完全拥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 座),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租赁”;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0 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 注: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如道路客运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有租赁车辆,在满足第(1)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2)的条款;如只是道路客运企业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一项,只需满足本项要求。 3、其他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租赁服务政府采购服务团队,受理租赁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该项服务,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具有与自身业务规模匹配的软件管理系统(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提供安装GPS合同或GPS系统APP软件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出每辆车的车牌号码)。 |
时间 | 2023-07-25 至 2023-07-31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 ||
方式 | 网上下载 | ||
售价(元) | 0.0 |
截止时间 | 2023-08-07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蓝天路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
开启时间 | 2023-08-07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蓝天路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1.采购信息及成交结果请查询: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3.1供应商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进行注册; 未按时在指定平台注册报名并下载查看采购文件及其他文件(如有)的视为无效报名。 3.2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3.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业服务业。 |
采购单位名称 |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2221035 |
采购单位地址 | 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15室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盛德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6091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贸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104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60918 |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万宁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万宁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8-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F-2023-06-58
项目名称:万宁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
序号 标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第一包 ¥3,900,000.00 ¥3,9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涉及到价格分,故本项目不支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如下);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具备实施项目技术的能力;(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必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7 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2 年第 33 号)、《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如下: (1)(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的自有车辆规模应达到10辆,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完全拥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5 座),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且与投入的车辆数量及驾驶证类别相对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0 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的自有车辆规模应达到10辆,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完全拥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 座),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租赁”;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0 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 注: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如道路客运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有租赁车辆,在满足第(1)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2)的条款;如只是道路客运企业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一项,只需满足本项要求。 3、其他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租赁服务政府采购服务团队,受理租赁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该项服务,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具有与自身业务规模匹配的软件管理系统(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提供安装GPS合同或GPS系统APP软件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出每辆车的车牌号码)。
时间:2023-07-25 08:30:00至2023-07-31 17:30: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08-07 09: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蓝天路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时间:2023-08-07 09: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蓝天路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信息及成交结果请查询: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3.1供应商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进行注册; 未按时在指定平台注册报名并下载查看采购文件及其他文件(如有)的视为无效报名。 3.2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3.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业服务业。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 址: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15室
联系方式:6222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盛德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国贸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104
联系方式:0898-6856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98-68560918
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