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叶酸采购项目(统招分签) | 项目编号 | HNHXT-2018-040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69.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2.1项目名称:海南省叶酸采购项目(统招分签); 2.2、用途:根据省卫计委要求,接受各市县委托集中采购叶酸片发放各市县使用。 2.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2.4、有效期:产品使用有效期≥24个月且保证货到时有效期≥18个月 2.5、供货期:分一至二次发完所有货物,卖方尽可能满足买方的要求发货。货物有效期大于等于24个月;货物包装完好,无破损、潮损等损坏情况;数量无误。 2.6、交货地点:卖方应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海南各市县),负责办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包括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清关、提货、内陆运输、保险等)应包括在合同价内,货物在工作日内发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690000.00元(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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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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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6.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国家药品GMP证书和药品注册证(批件);且真实有效,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生产企业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品GMP证书,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批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8.必须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8-06-11 至 2018-06-15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206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截止时间 | 2018-06-21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206室 |
开启时间 | 2018-06-21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206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3668923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昆南路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201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6-9号)2206室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22015 |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海南省叶酸采购项目(统招分签)组织 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采购编号:HNHXT-2018-040
2. 采购项目及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省叶酸采购项目(统招分签);
2.2、用途:根据省卫计委要求,接受各市县委托集中采购叶酸片发放各市县使用。
2.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2.4、有效期:产品使用有效期≥24个月且保证货到时有效期≥18个月
2.5、供货期:分一至二次发完所有货物,卖方尽可能满足买方的要求发货。货物有效期大于等于24个月;货物包装完好,无破损、潮损等损坏情况;数量无误。
2.6、交货地点:卖方应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海南各市县),负责办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包括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清关、提货、内陆运输、保险等)应包括在合同价内,货物在工作日内发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690000.00元(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6.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国家药品GMP证书和药品注册证(批件);且真实有效,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生产企业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品GMP证书,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批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8.必须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由项目负责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材料核原件加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206室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文件应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206室 。逾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206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65322015 传 真:0898-6533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