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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公安局原拘留所旧址改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9 16:32
项目概况
东方市公安局原拘留所旧址改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市公安局原拘留所旧址改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HNJS2022-C0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275.763411
最高限价(万元) 275.759229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A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内;B包本项目: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A包: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有效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等资质; 3、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B包: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08-09 至 2022-08-16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元) 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08-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2-08-22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缴费账号信息: 户 名: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账 号: 898900302310888 (二) 投标人持获取招标文件的缴费凭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电子版图纸,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领取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网的通知《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东方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7613331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3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7994647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项目联系人 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337994647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公安局原拘留所旧址改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公安局原拘留所旧址改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8 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S2022-C002

项目名称:东方市公安局原拘留所旧址改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5.76341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柒仟陆佰叁拾肆元壹角壹分)其中:

A包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贰仟叁佰玖拾贰元玖角玖分) 268.239299万元, 招标控制价:268.235117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贰仟叁佰伍拾壹元壹角柒分)

B包预算金额:7.524112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贰佰肆拾壹元壹角贰分)

最高限价:A包268.235117万元; B包7.52411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A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内;B包本项目: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本项目属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若无载明此经营项目名称,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可自主经营;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有效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等资质;

3、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磋商时间为截止时间;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B包: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本项目属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若无载明此经营项目名称,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可自主经营;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磋商时间为截止时间;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89 2022816 ,每天每天8:00 至 16:00(8小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说明:本项目公告第1页第三条“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是由交易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5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822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五、开启

时间: 2022822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缴费账号信息: 名: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号: 898900302310888 (二) 投标人持获取招标文件的缴费凭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电子版图纸,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领取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网的通知《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东方市公安局

   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3号

联系方式:1887613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联系方式:1337994647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经理

电   话:13379946478

 




2022-08-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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