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码头船舶用电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HNYZ-2022-04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48.19 |
最高限价(万元) | 216.956941 | ||
采购需求 | 1.1、项目名称: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码头船舶用电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HNYZ-2022-041 1.3、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1.4、建设内容及规模:码头船舶用电改造工程,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6、控 制 价:2169569.41元 1.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1.8、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合同履行期限 | 9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一)基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如是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时间 | 2022-08-26 至 2022-09-02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 ://zw.hainan.gov.cn/ggzy/)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2-09-06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2 |
开启时间 | 2022-09-06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2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321618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路94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01016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8043294 |
项目概况:
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码头船舶用电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 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码头船舶用电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HNYZ-2022-041
1.3、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1.4、建设内容及规模:码头船舶用电改造工程,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6、控 制 价:2169569.41元
1.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1.8、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基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如是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1、时间:2022年8月26日20时30分至2022年9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 ://zw.hainan.gov.cn/ggzy/)。
4.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4.4、售价: 500(元)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6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2。
5.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