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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KW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9 09:17
项目概况
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KW光伏发电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8-08-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K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 JKZB-2018-059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7.177054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2、采购内容:采购本次所需的货物(详见技术参数)。

3、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交付和安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5、服务质量:优。

6、最高限价:171770.54元。

7、采购用途: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需求。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40%;安装完成以后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25%;剩余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1年后无息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光伏产品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以后任何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或者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注:只适用于新注册公司并没有发生业务)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8-08-09 至 2018-08-15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8-08-2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8-08-20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830352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定安县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7264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7264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KW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委托,就 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K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KZB-2018-059

二、采购项目名称: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KW光伏发电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2、采购内容:采购本次所需的货物(详见技术参数)。

3、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交付和安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5、服务质量:优。

6、最高限价:171770.54元。

7、采购用途: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需求。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40%;安装完成以后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25%;剩余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1年后无息支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光伏产品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以后任何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或者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注:只适用于新注册公司并没有发生业务)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8 年08月09日至 2018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3、标书售价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元。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

5、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20日09 :00 :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09 :00 :00。

4、开标地点: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名称: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83035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6857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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