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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采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1 17:49
项目概况
采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8-09-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项目编号 HNZC-18-025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76.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中国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谈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8-08-21 至 2018-08-28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8-09-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8-09-06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17563551
采购单位地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62511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1601房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617563551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磋商邀请函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海南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采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项目编号:HNZC-18-025)所需的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采购预算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采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2、包号:项目本身

3、用途:工作需要

4、采购预算:76.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谈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公司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刻章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刻章许可证原件带到现场以便检查公章是否正确)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17563551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6536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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