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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中介机构对乐东县2018年5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7 15:24
项目概况
采购中介机构对乐东县2018年5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9-01-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中介机构对乐东县2018年5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YZ-2019-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124.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及《乐东县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6】7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对55家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目的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清查基准日 以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三、项目要求 1、本项目通过综合评分优选出3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次资产清查项目工作,如报名数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少于3家,则本招标项目将作流标处理。 2、本项目拟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分配21个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并负责本次资产清查的汇总工作;第二成交候选人分配18个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第三成交候选人分配16个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具体工作范围详见以下第5、工作对象(55个单位)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24.00万元为限。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只需报出对每个单位的平均收费单价(以个为计量单位)。各供应商的收费总金额按所附公式计算:供应商收费总价=单位数量*成交单价 (2)所报价格应包含: 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报告的编制及制作、对报告内容的必要解释或咨询等售后服务、以及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 (3)每个单位收费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45元/个,超过该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4、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盖章签署的纸质《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文本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并附完整的电子文本, 交由采购人审核验收。该报告每个单位各一式叁份; (3)供应商须设置“服务热线”,公示服务联系电话。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热线服务和长期的问询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 12小时内到达问题现场处理,不得影响用户正常工作需要。 5、工作对象 (1)第一成交候选人:(21个) 1、乐东县老干局、2、乐东县文联、3、乐东县机关工作委员会、4、乐东县统战部、5、乐东县商会、6、乐东县信访局、7、乐东县党史县志办、8、乐东县共青团、9、乐东县妇女联合会、10、乐东县广播电视台、11、乐东县三平医院、12、乐东县思源学校、13、乐东县财政局、14、乐东县抱由财政所、15、乐东县万冲财政所、16、乐东县大安财政所、17乐东县志仲财政所。18、乐东县飞蝗监测站、19、乐东县沼气办、20、乐东县水务项目管理中心、21、乐东县抱由中心学校 (2)第二成交候选人:(18个) 1、乐东县侨联、2、乐东县机要局、3、乐东县物价局、4、乐东县交通管理站、5、乐东县招商办、6、乐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局、7、乐东县金融合作办、8、乐东县城乡信用协会、9、乐东县永明卫生院、10、乐东县乐罗卫生院、11、乐东县福报卫生院、12、乐东县千家财政所、13、乐东县九所财政所、14、乐东县利国财政所、15、乐东县旅游商务局、16、乐东县山荣卫生院、17、乐东县住建局、18、乐东县尖峰财政所 (3)第三成交候选人:(16个) 1、乐东县征地办、2、乐东县农保局、3、乐东县编委办、4、乐东县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5、乐东县卫生监督所、6、乐东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7、乐东县卫生财务管理中心、8、乐东县乐光中学、9、乐东县华东师大乐东黄流中学、10、乐东县黄流财政所、11、乐东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2、乐东县莺歌海财政所、13、乐东县鱼政鱼监站、14、乐东县林业服务中心、15、乐东县三防办、16、乐东县佛罗财政所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能力并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安装(提供承诺函); (六)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9-01-07 至 2019-01-14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9-01-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9-01-18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5522447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祥路183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20101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 符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20101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对采购中介机构对乐东县2018年5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采购中介机构对乐东县2018年5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YZ-2019-001

(三)项目用途:因工作需要

(四)采购需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分包及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124万元

(七)最高限价为:每个单位收费报价人民币22545元/个,超过该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八)本项目成交候选家数为:3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能力并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安装(提供承诺函);

(六)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一)购买文件时间:2019年01月07日16:00至2019年01月14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文件售价:300.00元/份(现金购买)。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01月18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三)磋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五、保证金

(一)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缴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伍仟圆整(¥:5000.00元)。由供应商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09:30前。

(二)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四)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账 号:46050100253700000070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898-85522447

地 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祥路183号

代理机构: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符工

电 话:0898-65201016

传 真:0898-65300161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4日


附件:
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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