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0612-1641B0980123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8319.09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基本情况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包括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项目的委托运营和二期项目BOT,两期项目合计总处理能力达到1300吨/天。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原垃圾填埋场北侧,包括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两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500吨/天,处理对象为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一期产生的渗滤液,一期项目已经投入运营;二期项目800吨/天,渗滤液二期项目处理的对象为焚烧厂二期、三期产生的渗滤液和餐厨垃圾及粪渣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沼液,为本次PPP项目。根据两期项目的环评批复,处理后的出水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产生量的污泥含水率不得超过60%,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至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作业区,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无偿接收并负责填埋。本项目膜深度处理后的浓缩液(若有)由项目公司在厂内进行处理,不得回灌填埋库区。 2、项目建设内容: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建设范围包括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项目的委托运营和二期项目的的建设-运营-移交(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的方式)。 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319.09万元。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1年(含二期项目建设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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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无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一)本项目不限于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环节。 1.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方)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不再对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方)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开展资格后审工作。 (二)社会资本的基本条件 1、社会资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方)符合“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的基本资格要求”的其他社会资本。 (1)主体要求: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资本实力要求: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含本数)。 (3)业绩要求: 1)近3年(2013-2015年期间)已履行所涉及2016政府投资计划领域当中一个或多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优先考虑PPP项目但不仅限于PPP项目。 2)母公司的项目业绩可包括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业绩。采用子公司业绩的社会资本,需同时提供绝对控股该子公司的证明,如子公司的商事登记信息文件(可显示其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和公司章程等有效文件。 3)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已经签署并具有投资总额的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为主,1个项目附1个合同文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6-08-25 至 2016-08-31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金龙路万利隆商务大厦12楼)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150.0 |
截止时间 | 2016-09-05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楼会议室) |
开启时间 | 2016-09-05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72351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5号楼北楼四层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89183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723519 |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即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即采购人)的委托,对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2-1641B09801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六、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包括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项目的委托运营和二期项目BOT,两期项目合计总处理能力达到1300吨/天。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原垃圾填埋场北侧,包括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两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500吨/天,处理对象为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一期产生的渗滤液,一期项目已经投入运营;二期项目800吨/天,渗滤液二期项目处理的对象为焚烧厂二期、三期产生的渗滤液和餐厨垃圾及粪渣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沼液,为本次PPP项目。根据两期项目的环评批复,处理后的出水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产生量的污泥含水率不得超过60%,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至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作业区,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无偿接收并负责填埋。本项目膜深度处理后的浓缩液(若有)由项目公司在厂内进行处理,不得回灌填埋库区。
2、项目建设内容: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建设范围包括海口市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项目的委托运营和二期项目的的建设-运营-移交(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的方式)。
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319.09万元。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1年(含二期项目建设期1年)。
七、社会资本(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限于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环节。
1.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方)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不再对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方)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开展资格后审工作。
(二)社会资本的基本条件
1、社会资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牵头方)符合“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的基本资格要求”的其他社会资本。
(1)主体要求: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资本实力要求: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含本数)。
(3)业绩要求:
1)近3年(2013-2015年期间)已履行所涉及2016政府投资计划领域当中一个或多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优先考虑PPP项目但不仅限于PPP项目。
2)母公司的项目业绩可包括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业绩。采用子公司业绩的社会资本,需同时提供绝对控股该子公司的证明,如子公司的商事登记信息文件(可显示其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和公司章程等有效文件。
3)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已经签署并具有投资总额的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为主,1个项目附1个合同文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事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和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至2016年 8月3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金龙路万利隆商务大厦12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售给社会资本,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为方便社会资本制作响应文件使用;当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4、报名方式:前往上述地点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社会资本,须提供双方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现场复核。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5 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磋商文件与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内容为准。
十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 8 月 24 日起至2016年 8 月 31 日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5号楼北楼四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351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金龙路万利隆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李工、周工、谢工
联系电话:0898-66789183、13828446652
邮箱地址:gmetb2@126.com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6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