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屋顶光伏工程(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DHHNZFCG2019-19R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71.365555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屋顶光伏工程(二次招标) 2、采购预算:713655.55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安装75KW商用系统并网光伏发电,屋顶面积约1000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4、工期:40日历天 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6、技术要求: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地址: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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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管理实施条例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项目经理一致。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 (2)投标人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3)投标人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9-10-19 至 2019-10-25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截止时间 | 2019-10-30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1602 |
开启时间 | 2019-10-30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1602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53853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海府路5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16627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4-1-901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166272 |
受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屋顶光伏工程(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DHHNZFCG2019-19R)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采购预算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屋顶光伏工程(二次招标)
2、采购预算:713655.55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安装75KW商用系统并网光伏发电,屋顶面积约1000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4、工期:40日历天
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6、技术要求: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地址: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项目经理一致。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
(2)投标人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3)投标人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 10 月 19 日 8 时 30 分至2019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3、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5 日 17 :30 (北京时间);
5、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相关资质(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60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 10 月 30 日09 :00 前。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从基本户转出,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支付地址: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1751001040026535(注: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30 日 09 : 00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1602
3、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76538530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898-6616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