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大致坡镇和演丰镇)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NBDWHN-2016-138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28992.38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规划设计以满足镇墟基础设施基础功能为主,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镇墟提升改造实现改善城市风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市政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电信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配套公用设施工程等。 1、三江镇:琼文街、新风街、新民街、江北街、龙坤街、三新街及榜坡街的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改造总长度为5018米,其中: (1)琼文街(三江段)道路长度159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32600平方米、新建路口牌坊1座; (2)新风街道路长度355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6000平方米; (3)新民街道路长度378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8380平方米; (4)江北街道路长度524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5)龙坤街道路长度66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6)三新街道路长度652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7)榜坡街道路长度39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8)新街道路长度157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5600平方米; (9)景观大道300米; (10)农贸市场改造35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市场内部摊位整治,涂料刷新,铁皮棚、排水、排污改造等; (11)垃圾转运站改造8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 地板硬化、围墙修缮、铁皮屋建设和设备维修等; (12)新建旅游公厕100㎡,旅游驿站100㎡。 2、大致坡镇:琼文路、园林东路、园林西路、抱罗路、西环路新东站街、琼跤路的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改造总长度为7297米,其中: (1)琼文路(大致坡段)道路长度195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13500平方米; (2)园林东路道路长度788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8960平方米; (3)园林西路道路长度51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25800平方米,新建路口牌坊1座; (4)抱罗路道路长度60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5)西环路道路长度1893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18000平方米; (6)新东站街道路长度45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7)琼跤路道路长度110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8)农贸市场改造25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市场内部摊位整治,涂料刷新,铁皮棚、排水、排污改造等; (9)琼剧广场景观提升改造18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 广场铺装及景观小品; (10)小广场一座500平方米; (11)新建旅游公厕100㎡,旅游驿站100㎡。 3、演丰镇将新建10公里长的景观慢行系统景观带,改造道路两侧宽度各6米,在道路一侧布置一宽度为2.5米的慢行道,另3.5米宽为绿化带,道路另一侧6米宽均为绿化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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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按国家级地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社会资本不限于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① 社会资本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磋商,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不再对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② 社会资本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开展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要求如下: (1)主体要求: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资本实力要求: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含本数)。 (3)业绩要求: ① 近3年(2013-2015年期间)已履行所涉及2016政府投资计划领域当中一个或多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优先考虑PPP项目但不仅限于PPP项目。(以合同为准,包括绝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 ② 母公司的项目业绩可包括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业绩。采用子公司业绩的社会资本,需同时提供绝对控股该子公司的证明,如子公司的商事登记信息文件(可显示其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和公司章程等有效文件。 ③ 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已经签署并具有投资总额的项目合同文本的复印件,1个项目附一个合同文本复印件。 7.3企业合规及信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3)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4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4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同时满足上述7.1、7.2、7.3项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第7.3项要求。 7.5 社会资本方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参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均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4)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5)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6)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7)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
时间 | 2016-09-27 至 2016-10-08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 1301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150.0 |
截止时间 | 2016-10-11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
开启时间 | 2016-10-11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763978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振兴路8号312室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639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和风江岸11幢一单元27层1-2706房。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华楼B座304 | ||
项目联系人 | 王庆煜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79845019 |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大致坡镇和演丰镇)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的委托,就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大致坡镇和演丰镇)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NBDWHN-2016-13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大致坡镇和演丰镇)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NBDWHN-2016-13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按PPP+EPC方式进行招标
4.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项目基本情况
6.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设计以满足镇墟基础设施基础功能为主,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镇墟提升改造实现改善城市风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市政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电信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配套公用设施工程等。
1、三江镇:琼文街、新风街、新民街、江北街、龙坤街、三新街及榜坡街的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改造总长度为5018米,其中:
(1)琼文街(三江段)道路长度159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32600平方米、新建路口牌坊1座;
(2)新风街道路长度355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6000平方米;
(3)新民街道路长度378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8380平方米;
(4)江北街道路长度524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5)龙坤街道路长度66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6)三新街道路长度652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7)榜坡街道路长度39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8)新街道路长度157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5600平方米;
(9)景观大道300米;
(10)农贸市场改造35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市场内部摊位整治,涂料刷新,铁皮棚、排水、排污改造等;
(11)垃圾转运站改造8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 地板硬化、围墙修缮、铁皮屋建设和设备维修等;
(12)新建旅游公厕100㎡,旅游驿站100㎡。
2、大致坡镇:琼文路、园林东路、园林西路、抱罗路、西环路新东站街、琼跤路的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改造总长度为7297米,其中:
(1)琼文路(大致坡段)道路长度195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13500平方米;
(2)园林东路道路长度788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8960平方米;
(3)园林西路道路长度51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25800平方米,新建路口牌坊1座;
(4)抱罗路道路长度60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5)西环路道路长度1893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建筑立面改造18000平方米;
(6)新东站街道路长度45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7)琼跤路道路长度110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市政管道、电力、电信管线改造等;
(8)农贸市场改造25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市场内部摊位整治,涂料刷新,铁皮棚、排水、排污改造等;
(9)琼剧广场景观提升改造180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 广场铺装及景观小品;
(10)小广场一座500平方米;
(11)新建旅游公厕100㎡,旅游驿站100㎡。
3、演丰镇将新建10公里长的景观慢行系统景观带,改造道路两侧宽度各6米,在道路一侧布置一宽度为2.5米的慢行道,另3.5米宽为绿化带,道路另一侧6米宽均为绿化带。
6.2项目运维内容:
本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及使用者划分运维范围,遵从“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3)对于使用者不明确、责任不确定的设施,则交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此部分运营内容包括污水管、雨水管、道路、绿化等设施。具体为:
①道路部分:机动车道运维内容为翻挖、修复路面及基层,铣刨罩面,接缝、井周边处理,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人行道运维内容为翻挖、修复人行道基层及面层,修复路缘石、侧边石、平石,弃渣外运。
②污水、雨水管道部分:管道疏通、清捞淤泥和杂物,局部翻修、维修;排水井清捞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维修更换井盖;淤泥及弃渣外运;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排水管道机构状况检查。
③绿化部分:对树苗木做牵引和固定处理措施,修剪整齐并清虫害,死亡苗木应及时补植;适时修剪并保持绿地整洁,无杂草,无病虫害,无斑秃;在台风来临前,对树木进行修剪和加固。
6.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人民币28,992.3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2,448.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96.06万元,预备费用2,147.58万元。
6.4项目经营期限:10年(不含建设期5个月),自项目建设内容全部经政府方初步验收完成之次日起计算。
6.5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为政府每年直接付费的方式。
6.6项目运作模式: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成交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由成交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798.48万元。其中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79.85万元,占比10%;社会资本出资5,218.63万元,占比90%。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的20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实缴到位。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总投资增加,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不调整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仅调整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7.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社会资本不限于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① 社会资本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磋商,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不再对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② 社会资本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开展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要求如下:
(1)主体要求: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资本实力要求: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含本数)。
(3)业绩要求:
① 近3年(2013-2015年期间)已履行所涉及2016政府投资计划领域当中一个或多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优先考虑PPP项目但不仅限于PPP项目。(以合同为准,包括绝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
② 母公司的项目业绩可包括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业绩。采用子公司业绩的社会资本,需同时提供绝对控股该子公司的证明,如子公司的商事登记信息文件(可显示其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和公司章程等有效文件。
③ 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已经签署并具有投资总额的项目合同文本的复印件,1个项目附一个合同文本复印件。
7.3企业合规及信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3)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4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4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同时满足上述7.1、7.2、7.3项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第7.3项要求。
7.5 社会资本方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参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均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4)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5)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6)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7)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8.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8.1时间:自2016年09 月27 日起至2016年10 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8.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 1301室。
8.3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庆煜; 电话:0898-68503926;手机:13379845019
8.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5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8.6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 09 时 00 分。
9.2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9.3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10.l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0.1.1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
10.1.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ainan.gov.cn );
10.1.3海口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haikou.gov.cn);
10.l.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kcein.com)。
10.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方。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2.磋商保证金及其数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以转帐形式提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13.采购程序
13.1 通过竞争性磋商评审出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13.2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按照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依次进行谈判。
13.3确认成交人,签订PPP项目协议草案或PPP项目合同框架。
13.4成立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13.5本项目合同必须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方可生效。
14.采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4.联系方式
14.1采 购 人: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口市振兴路8号312室
联 系 人:吴小梅
电 话:13807639780
14.2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 1301室
电子信箱: ningbodeweihn@126.com
联 系 人:王庆煜
电 话:13379845019
传 真:0898-68503927
采 购 人: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