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才存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二横街7号夏瑶花苑2栋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27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澄迈县大丰镇才存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绿洲济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委托,对 澄迈县大丰镇才存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澄迈县大丰镇才存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0-4523
3、项目编号: LZJB-2020-078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1780000.00元
6、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澄迈县大丰镇才存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7、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9、付款方式: /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0年09月15日17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0年09月22日17时00分 ,从 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二横街7号夏瑶花苑2栋505室由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盖章留底 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7日10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二横街7号夏瑶花苑2栋50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备注:购买标书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二横街7号夏瑶花苑2栋505室由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盖章留底。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09月15日17时45分 至 2020年09月22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年09月27日10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
代理机构: |
海南绿洲济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二横街7号夏瑶花苑2栋505室 |
联系人: |
卓工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0898-67626902 |
电话: |
0898-65305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