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屯昌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0773-1641GNHN02731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81.693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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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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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6-10-14 至 2016-10-20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602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100.0 |
截止时间 | 2016-10-24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602室 |
开启时间 | 2016-10-24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602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屯昌县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7830036 |
采购单位地址 | 屯昌县人民法院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5633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601 | ||
项目联系人 | 赵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68554335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屯昌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屯昌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组织 竞争性磋商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采购编号:0773-1641GNHN02731
2、采购项目及范围:屯昌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空调设备采购
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如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年 10 月 14 日至 2016 年10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602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标书售价
·项目本身: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磋商保证金的金额:8000.00元。
4.3、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16-10- 20 17:30:00(北京时间)。
5.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602室。
5.3、开标时间: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5.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6. 联系方式
代 理 机 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602室
项目联系人:赵曼
联 系 电 话: 0898-6855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