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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定安县定城镇高龙村绿化造林项目”的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30 09:00
项目概况
定安县定城镇高龙村绿化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6-07-06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定安县定城镇高龙村绿化造林项目 项目编号 HNJS2016-T006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66.843679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于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三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旧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均可)】;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015或2016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2015年或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等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特定条件: 供应商需提供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两证已合一,需提供合一后的新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6-06-30 至 2016-07-05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2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6-07-06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6-07-06 10:00 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18009070
采购单位地址 定安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83436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
项目联系人 洪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834364、 1808468511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联系电话:0898-6583436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定安县林业局,地址:定安县林业局,联系电话:13518009070(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定安县定城镇高龙村绿化造林项目所需的货物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并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定安县定城镇高龙村绿化造林项目

2、采购编号:HNJS2016-T006

3、数量:一批   

4、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为1包。本项目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通知书 “采购需求一览表”。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  66.843679万元(大写:陆拾陆万捌仟肆佰叁拾陆元柒角玖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或201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需提供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两证已合一,需提供合一后的新证复印件);

(2)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账  号:8989 0030 2310 888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于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三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旧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均可)】;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或2016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2015年或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等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特定条件:

供应商需提供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两证已合一,需提供合一后的新证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5日(上午09:30-11:00,下午14: 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北京时间10:00分。

(九)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6日北京时间10:00分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十一)特别说明

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报价,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恕不接受。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人:洪经理

2、联系电话:0898-65834364

                      1808468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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