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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1 16:00
项目概况
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9-11-07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JZDHN-2019014-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181.2878
最高限价(万元) 181.287800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1812878.00元;最高限价为181287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交货地点:东方市;

5、采购内容: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详见用户需求书);

6、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质量要求:合格;

8、采购范围: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等有关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有效期需在项目工期内),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②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报名本项目并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9-11-01 至 2019-11-06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9-11-07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9-11-07 15: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25510366
采购单位地址 东方市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1028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7层
项目联系人 李广毅 项目联系电话 0898-2551036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谈判邀请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JZDHN-2019014-1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1812878.00元;最高限价为181287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名称: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

5、交货地点:东方市;

6、采购内容: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详见用户需求书);

7、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8、质量要求:合格;

9、采购范围:东方市板桥镇胡珊违法建筑爆破拆除工程(二次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有效期需在项目工期内),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②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报名本项目并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
3、标书售价:300元/每套;
4、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原件,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15时00分;
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会议室。  
六、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方市

联系人:李广毅   

联系电话:0898-255103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98-6671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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