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物资和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 项目编号 | HNZS2020-1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191.2555 |
最高限价(万元) | 191.2555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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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付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5.1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投设备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 | 2020-11-03 至 2020-11-05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0-11-06 15: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 |
开启时间 | 2020-11-06 15:00 | 开启地点 |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屯昌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7832202 |
采购单位地址 | 屯昌县屯城镇解放路6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60250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 ||
项目联系人 | 邓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79696606 |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屯昌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物资和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HNZS2020-111
二、项目名称: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物资和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预算金额¥191.2555万元,工作用途:屯昌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投设备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 。
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5.1、(1)项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原件备查。(谈判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06日15: 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11月06日15: 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
九、公告发布媒介: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十、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11月06日15: 00之前(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屯昌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屯昌县屯城镇解放路6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7832202
代理机构: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188796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