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诉讼卷宗材料整理归档专项工作项目(二次谈判) | 项目编号 | FJQH-2020-206(二次谈判)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210.0 |
最高限价(万元) | 210.0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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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时间 | 2021-01-14 至 2021-01-18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春江壹号17楼1702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1-01-19 15: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48 号鸿泰大厦 14 楼 3 号开标室 |
开启时间 | 2021-01-19 15:0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48 号鸿泰大厦 14 楼 3 号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76203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1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718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47183 |
谈判邀请
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诉讼卷宗材料整理归档专项工作项目(二次谈判)(项目编号:FJQH-2020-206(二次谈判))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来参加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FJQH-2020-206(二次谈判)
2. 招标项目及范围:
2.2、用途: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
2.3、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2.4、采购范围:诉讼卷宗材料整理归档专项工作项目(二次谈判),详见“用户需求书”。
2.7、采购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度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6、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4日—— 2021年0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 12:00时,下午14:30时—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春江壹号17楼1702室。
4.3、标书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4.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5时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48 号鸿泰大厦 14 楼 3 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采购项目联系人: 曾主任
3、采购人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10号
4、联系电话:0898-66762032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3、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春江壹号17楼
4、联系电话:0898-65347183